| 临沂职业学院廉教建设约谈制度 |
| [字号:大 中 小] 2015-05-21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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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学院中层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廉教风险防控管理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中层干部约谈制度。 一、约谈对象 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含系部中层干部)。 二、约谈方式 采用双向式。纪委、督查室工作人员约谈中层领导干部;中层领导干部约谈纪委、督查室工作人员。约谈实行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以个别谈话为主。 三、约谈内容 (一) 纪委、督查室工作人员约谈中层领导干部 当中层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安排进行谈话: 1、在理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财经法规上出现偏差的; 2、在学院规章、决策部署和领导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上不力的; 3、在中层班子内部出现不团结现象影响工作的; 4、师生对中层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有必要给予提醒的; 5、其他认为有必要约谈的。 (二) 中层领导干部约谈纪委、督查室工作人员 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约谈纪委、督查室工作人员。 1、执行党纪、政纪、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法规方面存在问题的; 2、各级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教方面存在问题的; 3、对纪委、督查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的; 4、其他认为需要向纪委、督查室反映的情况。 中层干部约谈纪委、督查室工作人员,要提前预约。 四、注意事项 1、保密。中层干部约谈纪委、督查室工作人员时,涉及的内容需要保密的,谈话人及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2、登记。谈话要进行登记。对谈话对象及主要内容要详细记录,以便检查落实和全面掌握谈话、谈话对象的情况。 3、报告。涉及重要问题的谈话,纪委、督查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学院主要领导汇报。 五、其他 1、学院各单位要参照本制度,建立单位约谈制度。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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