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举报处理须知 |
[字号:大 中 小] 2020-03-18 阅读次数: |
一、信访举报方式及需出具的材料 1.举报人可以通邮件、邮箱、电话、来访等方式,反映我校部门、党员、教师员工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 2.举报材料应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和相关证据等。 3.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注明本人姓名、联系方式。 二、受理流程、办理时限 接到举报后,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记录,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是否受理,并及时告知。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案件,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三、受理渠道 1、邮件寄送: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临沂职业学院纪委 邮编:276017 2、信访举报邮箱:jw2872027@126.com 3、信访举报电话:0539-2872027 4、信访举报办公室:综合楼517 四、受理说明 1.对涉法涉诉等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问题不予受理。 2.据实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告。对提供联系方式的署名举报进行核实,并回复办理结果;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临沂职业学院纪委 2019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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