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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职业学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细则
[字号: ] 2015-05-21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落实《临沂市实施中央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省委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实施方案》和山东省高校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大力弘扬沂蒙精神,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不断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努力营造和谐的育人环境,为实现学院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经过5年不懈努力,使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不断增强;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认真治理,党风政风和学风教风都有新的好转;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宣传,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严明党的纪律,扎实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等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三、落实措施

(一)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1.健全反腐倡廉宣教制度

(1)坚持党员干部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2)坚持每年一次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制度。

(3)建立健全教师师德教育制度。

(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宣传部和各总支支部负责)

2.丰富反腐倡廉宣教内容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部署,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全会精神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认真查找并努力解决思想、作风和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宣传部负责)。

(2)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入党培训和师德教育的教学内容。(组织部、纪委、教务处负责)。

(3)组织科级以上干部观看反面典型的影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典型腐败案件,使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办公室、纪委负责)

3.创新反腐倡廉宣教形式

(1)发挥沂蒙革命老区政治优势,广泛开展红色教育,每年集中开展一个主题廉政教育活动(办公室、纪委、组织部、宣传部负责)。

(2)进一步探索师德教育有效途径,通过建立教师行为承诺等制度,深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部、教务处负责)。

(3)依托学院纪委网站,开辟党风廉政教育专题,扩大学习覆盖面。(宣传部、纪委负责)。

4.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实施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全面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推进以干部教师廉洁从教、青年学生诚信守法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教育,通过开设廉政课、廉政宣传专栏等载体,培养师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着力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让干部师生树立起良好的廉政意识。(纪委、宣传部、思政部负责)

(二)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1.持续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1)健全完善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的制度,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和财务处负责)

(2)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的配套制度,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公务接待、楼堂馆所建设、办公用房、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等作风建设方面制度规定。(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和财务处负责)

(3)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与群众“结亲连心”活动,认真查摆“四风”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整改脱离师生、作风漂浮等问题。(组织部负责)

2.完善干部人事管理

(1)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完善干部竞聘上岗等制度。逐步建立起职务任期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体制。(组织部负责)

(2)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纪委负责)

(3)严格执行教师招聘考录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优秀人才。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督。(组织部负责)

(4)不断完善教师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聘用、培养、奖励等制度,使教师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组织部负责)

3.规范财务行为

(1)认真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完善扶贫帮困的政策措施,资助和扶持贫困家庭学生,让国家奖助学金等政策惠及广大学生。(财务处负责)

(2)完善专项资金、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和完善行政后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年度财务报告制度。(财务处负责)

(3)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健全财务内控、内审机制,注重绩效考核。通过实施“阳光财务”工程,完善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处负责)

4.完善基建工程及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加强基建项目前期论证,完善基建项目公开招投标、工程管理、资金管理、工程审计等制度;严格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查。

(2)认真执行各级物资采购的规定,对学院教育教学设备和大宗物资实行统一的招标采购,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促进廉政勤政。

(纪委、财务处等负责)

5.严格执行培训、招生、考试政策

(1)在组织培训、成人考试中,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招生办、培训处、奥鹏教育中心负责)

(2)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投诉举报“六个公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深化“阳光招生”工程,全面接受监督,维护招生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招生办、纪委负责)

(三)强化监督管理

1.加强党内监督

(1)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市委有关党纪条规,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系部处室“一把手”的监督(纪委、组织部负责)。

(2)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按规定向上级党委和纪委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坚持领导干部参加下一级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部、办公室、纪委负责)

(3)健全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坚持严管厚爱、治病救人,落实对党员干部实施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纪委、组织部负责)

(4)对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态度进行惩治,对疏于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纪委、督查室负责)

(5)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机制,将廉政教育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委中心组每年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实行党员干部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制度。(组织部、宣传部、纪委负责)

2.加强行政监察

(1)进一步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完善执行党员干部责任追究办法,对行政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察,坚决纠正“慵懒散浮拖”等现象,确保政令畅通,立说立行。

(2)加强效能监督和廉政监察,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坚决查纠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3)严格执行学院请假考勤制度,坚决追究弄虚作假者的责任。

(组织部、纪委、督查室负责)

3.加强社会监督

(1)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充分运用校园网等公开形式,及时公开师生关心的重要事项,接受监督。努力做到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正常化。(组织部、办公室等负责)

(2)加强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程序,健全信访举报、网上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纪委、督查室负责)

4.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抓住重要的时间节点,深入开展会员卡零持有报告和杜绝领导干部进入私人会所工作,切实防止和纠正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四风”问题。(纪委、督查室负责)

5.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教的原则,以强有力手段、严厉查处的高压态势,认真查办职责范围内的腐败案件。着重查办违反师德行风建设、有损教师形象的案件。对于参与黄、赌、毒及邪教等违纪违法活动者,一经查实,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予以严肃处理。(组织部、纪委、督查室负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学院调整充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院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要发挥沟通联系、督导协调的作用,加强信息经验交流,扎实做好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真正把市委《实施方案》落到实处。

(二)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积极构建集作风线、惩治线、预防线为一体的“三位一体”工作格局。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纪检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坚守责任担当,树立忠诚可靠、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三)惩防建设齐抓共管。学院各级党组织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与各项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核。党委将把落实情况作为处室领导班子业绩评定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附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临沂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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